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评选范围:报名参加创新南山2008“创业之星”大赛的参赛选手
(二)参赛对象:
1、依托南山区,成立一年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企业;
2、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创新,具备发展潜力;
3、热心公益事业,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二、评选方法
采用6+12模式的答辩评选,具体为每个参赛项目自我展示6分钟,选手与评委提问互动12分钟。评委根据选手表现现场打分,由低到高选出10名选手。
三、奖项及奖金设置【10名)】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60万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40万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30万元(奖杯、证书) 优胜奖七名,奖金人民币10万元/名(奖杯、证书)
四、大赛配套政策及措施
1、奖金:南山区政府为本次“创业之星”大赛出资设立300万元人民币专项经费,对符合深圳市产业扶持政策,在南山区注册成立企业并且开始实施的获奖项目,将分别给予企业创新组最高60万元人民币和初创项目组最高30万元人民币基本资助,累积金额分别为2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元人民币。对南山区以外的参加“创业之星”大赛的获奖项目,如承诺搬迁南山也享受上述政策。
2、投资:投资机构对大赛参赛项目产生投资合作意向,有机会获得南山区政府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捆绑式投资。
3、孵化场地租金优惠:对于“创业之星”大赛获奖的项目,如在深圳创办企业并符合深圳产业政策的,凡落户南山区,将给予2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租金优惠(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减半)。
4、风险投资资助奖励:南山区政府对于投资大赛中涌现的优秀南山创业企业的创投机构将予以3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风险投资资助奖励。
5、公共技术平台:获奖项目可免费获得南山区孵化器联盟、南山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提供的各种公共技术平台的开放服务。
6、培训咨询:获奖者可享受合作机构提供的各种专业培训、咨询等附加服务。
7、拓展推介:对于“深圳创业大赛”和“创业之星”大赛中尚未晋级的潜力企业或项目将通过南山风险投资俱乐部进行各种形式的拓展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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