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计算机、信息存储领域专利申请和审查座谈会
会议时间:2008年6月3日15:30—17:30 会议地点: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西座2楼213室 会议记录:一方速录 www.yfyw.com
内 容: 主持人:我先介绍一下参加座谈会的领导:南山科技局朱建平局长;专利局审查协会通讯处聂春艳副处长;南山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张红艳。 (掌声) 下面请聂春艳处长介绍一下他们同事。 聂春艳:首先我要给大家道歉,因为我们迟到了快半个小时,让这么多人久等,我们感到非常抱歉。在这之前我们去了两家企业,到后面的时候企业问的问题比较多,所以让大家久等了,非常抱歉。 我快速的介绍一下我们今天到的同事。我们一共来了13个人,站在门口的是姚宏颖主任,这位是杨震,这位是冯南,再后面是孙方涛、李燕、孙芙蓉、刘刚,这边是吴宇先、吴小辉、迟雪、梁小容和丁长林,因为时间比较紧张,我就不详细展开介绍了。 主持人:下面请朱局长致辞。 (掌声) 朱建平:各位专家和企业界的各位朋友,我还是那句老客套话,但也是我的真心话,非常感谢大家能够来参加我们这个活动,总体上讲,从政府的角度看,这类的活动搞得越多越好,因为多多少少都会给我们的企业、给我们的产业、给我们的经济活动带来一些收益,而集腋为裘,最后能够使整个产业、经济收益,而且企业里面的经营人员能够得到提升,从而提升我们国家、民族的素质。我想这是我们政府乐意看到的一个局面。 今天在讲之前,由于他们在企业进行现场交流、现场指导,时间已经不多了,但我还是利用一点时间讲几句,报答一下我们的愿望。在这个场地,在软件园,也是南山区数字文化产业基地,我们下面的活动很多,下面正在讲科技政策资金怎么申请等等,这些都是南山区科技局为我们辖区内的企业,也包括深圳市其他区的企业,欢迎他们来参加,这是做的一些服务性的工作。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家过来,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让我们大概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热烈欢迎! (掌声) 在南山,在座很多企业家朋友们都知道南山的情况,因为刚才的专家们第一次到我们南山,所以我就罗嗦两句。南山是深圳市的四大基地:(1)教育基地,深圳市的高等教育十有八九在南山;(2)旅游基地,华侨城这块,深圳的主要经典来自南山,当然,并不是南山的功劳,这是整体布局的功劳;(3)物流基地,我们都知道盐田港,盐田港集装箱占深圳港的49%,南山有三个港口,加起来光在集装箱这块,占了深圳市的51%,其他的散装货物主要就在南山,也就是说南山是深圳市最大的物流基地,深圳港从世界上来,也是第四大集装箱港口,这么来看,南山在世界上,在集装箱这块,还是很有地位的;(4)但是最主要的,我想南山为之自豪的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而且我们现在正在把南山打造成为高新技术和创新的基地,南山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07年底首次突破1000家,达到1065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1910亿元,同比2006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一点多,在全市的份额来看,南山大约在40%多的样子,按高新区的算法,1300平米。南山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占了全市大约38.8%,总体上看,南山的高新技术产业,包括产品产值,在全市是相当有名、相当有地位的。值得自豪的是,南山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含量相当高。 值得自豪的还有一点,我在191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中,1170多亿是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大约占了整个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60%,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另外,自从06年政府主张搞自主创新以后,南山,从政府到企业界、研究机构、大学,都开始崇尚自主创新,激发了自主创新,主要是这样一种氛围。在南山来讲,由于我们要打造……我们这个大楼上写了五个“最”,“创新人才最集中、创新机构最密集、创新活动最活跃、创新环境最优越,创新成果最丰富”的自主创新程序,政府这么一鼓捣,再加上社会媒体的各种宣传,共同认识的提高,南山从06年开始,自主创新这块呈现出非常强的势头。07年一年,我们的专利申请量是11000多件,比06年增长了48%,其中发明专利是7300多件,08年增长了80%多,这两个都占了全市的第一。原来南山由于华为的离开,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一下子就降下来了,随着中兴的起来,专利逐步起来,排在老二的位置。但是06年,政府,尤其是企业,这些工作都是企业做的,政府只是喊喊口号、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南山提出要注重高新技术,而在自主创新里面,突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我们在自主知识产权这块,06年开始做的事情,07年开始有成果,刚才的数据就表明这个问题。 另外一个指标,我觉得也跟大家提一下,我们南山区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量在全市前20名当中,其中有15家是我们南山的,这说明一个什么概念?像龙岗,一家企业打天下,而南山有比较好的支撑,中兴是鹤立鸡群,但是其他的支撑也是很好的,还有其他14家比较大的企业在支撑,刚才你们去的大族激光也是其中之一。我们知识产权这块,今年有100场讲座进企业,目的是什么?跟搞这个讲座的目的差不多,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不是南山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的能力,没有知识产权的创造力,而是我们很多的企业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没有这方面的人才配备,没有经过这方面的知识培训,不知道把他们的创造变成知识产权,固化下来,变成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财产,所以我们组织100场讲座,目的就是这样。现在到企业去,很受欢迎,其目的就是帮助企业,怎么来申请、管理、保护。这讲到南山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我一直那句话,很多人听过,谁是无产者,他的革命性最彻底,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东西都不是我的,这个东西可能是我的,这就是他革命性彻底性的来源,说穿了就是他不懂得尊重知识产权,所以我们要别人尊重产权,同时也要让自己尊重别人的产权,首先要为自己创造产权,自己拥有财产了,才懂得财产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就在做这个工作,不是说你没有财产,而是你不懂得使你的能力、劳动转化成为财产,这就是我们今天的内容之一,这就是为什么要到企业进行培训的目的之一。 其次,财产的保护需要有法律,需要有司法的机构,我们南山在这块,在知识产权保护这块,相当有力度,尤其南山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这块,我们最早在2006年提出,并且和相关研究机构合作,跟国内著名教授合作,来探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同时把南山的行政保护机构和司法保护机构撮合在一起,共同研究和探讨这个问题。我们现在一边在研究机制,一边在探索机制,一边也在实践,从今年的一些知识产权案件来看,这种行政和司法保护相互的衔接好了以后,行政保护的效率非常高,有些案例因为目前法院还没有最后审理完毕,今天不便在这里说,但是一旦审理完毕,可以公开以后,就会知道,我们南山是多么大的决心,我们的知识产权机构是多么大的决心,在跟行政保护机构和司法保护机构进行衔接,共同保护我们企业的知识产权,共同打击破坏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机构和人员,包括现在最难办的商业秘密的保护。 作为我们政府来讲,尤其知识产权局来讲,我们一定会想方设法资助和鼓励我们的企业搞知识产权创造的同时,我们也做好你们的守护人,尽可能的动用我们的法律工具,司法部门要一起为你们的产权保护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话讲的太多了,给大家罗嗦了那么多,不好意思,谢谢大家! (掌声) 主持人:谢谢朱局长! 下面先请专利局的专家审查员介绍一下专利局内部的工作流程和审查程序,然后是座谈,但是提出一些问题,他们根据工作的实践和专业来回答大家的问题。 首先是简单的介绍。 聂春艳:我们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所属的审查业务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主要是为了解决专利局的审查积压案的机构,现在这个处的设置实际上是对应专利局各个审查部,它的业务领域都是一样的,我们处具体覆盖的领域,一个是计算机,包括硬件、软件,这有两个室是审计算机这块的,还有三个室是审通讯,具体来说是网络通讯,另外还有信息存储,包括一些记录介质、光盘,都在我们处。 (图)这张反映的是整个专利审查的图,从申请到授权以至无效的整个流程,首先是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专门有一个流程,我们叫一部,就是处理流程的这个部门,会来负责受理,受理之后会对每一个申请进行分类,根据申请所属的技术领域,给出一个国际IPC分类号,然后是初步审查,由初审部完成,在初审的过程中,如果初审部发现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有一定的缺陷,可能会给大家发补正通知书,可能需要大家做一些补正,如果这个程序审查合格以后,会往后走到公开这个步骤,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是走公开,如果经过补正,还是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在初审阶段被驳回。到公开以后,会因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情况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实质审查不合格,也有可能被驳回,如果合格,合格以后会授权,并且进行公告。授权后是授权保护的过程,在授权后,要给大家提一下,有些情况可能会涉及到强制许可,一般情况下,不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其他人不能实施这个专利,但有些情况下,比如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等情况,有可能会强制许可。刚才已经提到,在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阶段都有可能驳回,如果申请人对驳回绝对不服,可以到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委员会最后会出一个复审决定,如果当时对复审决定也不服,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再看另外一个分支,如果无效,复审委员会也会出一个无效的决定,当事人对无效决定不服,都可以报到法院。在授权以后的程序里头,如果专利局一些行程决定,当事人不服,也可以请求行政复议,这是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 因为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实审制,在下一张片子里面,有一个实质审查程序。大家看这个片子(图),新型的外观设计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一直到初步审查,都是一样的,如果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也会被驳回,如果初步审查合格,直接就进入公告,后面的程序也是一样的。这里要提一下,不管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还是发明的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但是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有些情况下答复可能不符合要求,这种情况会视为撤回。是否你自己要求把专利申请撤回,这也是一种审查的结论。 现在给大家比较详细的介绍一下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流程。前面已经提到,由初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审查合格,案卷会移交到实审部门,实审部门的审查员接到案卷以后,会核查一下案卷的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会返回到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处理完之后再返回到实审部门。这些工作完成以后,审查员会理解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在理解的基础上,他会进行检索,进行实质审查。如果这个文件审查没有问题,有可能直接授权,但是这种情况几乎是没有的,而且在我们局,这种案子被称为一次授权,一次授权的案子要经过很多级的审核,几乎是没有的。审查员发现有问题,会给大家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在答复期限内没有做答复,就是逾期不做答复,这时候被视为撤回。如果申请人答复了这个审查意见通知书,有时候申请人会进行一些修改,修改以后审查员会判断是否已经合乎专利法的要求,如果已经合格,就可以作出授权,如果不合格,并且满足驳回条件,就做出驳回的决定。多数情况下,审查员会发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告诉申请人你这个申请还有什么缺陷,这时候申请人可能需要再一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再一次修改,后面如果合格,就授权,不合格就驳回,甚至还会来第三轮,这是整个的情况。如果驳回以后,驳回不服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复审请求,这个驳回就生效了。生效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你就没办法获得这个专利权的保护,跟没有提过专利申请是一样的。 我不知道这块是不是需要接着说,我们的专利申请文件分几大块: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专利权的范围是以在权利要求书里所记载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在有些情况下,说明书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下面有一点要大家强调一下,我们的权利要求在撰写的时候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在这一套权利要求里面,可能会有多组权利要求,对于一组权利要求来讲,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是最宽的,独立权利要求从专利法上要求,必须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特征,如果缺少必要特征,是不可以的,但是没有要求把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到权利要求里面,这可能是申请人需要注意的,如果把一些非必要的写到权利要求,就导致你自己的权利可能会丧失。不知道我讲这些比较专业的术语,大家能不能听懂。权利要求还有一些简要的规定,这个片子我很快给大家说一下,在后面的讨论,如果哪句话没有说清楚,大家可以直接问我。还有权利要求的方案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应该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这是之前大家问到的一些问题,因为这个片子是我们同事准备的,我觉得用几句话说清楚怎么获得合适的保障,并不是那么容易,这个地方只是比较零散的给大家列出几点,在后面的讨论里面,大家可以更详细的探讨。有的时候,比如说最开始只是想发明一种方法,但是可能相应的装置有点改变,或者在有些领域,方法的改变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变,可能要分析自己的申请是不是还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发明,可以申请方法,同时还可以申请专利的情况。在这个地方要请大家注意,要满足一些单一性的要求,整个方案,基于同样的发明构思。前面提到,非必要的技术特征不用写到独立权利要求里面,可以写到从属权利要求里面。最近这段时间,包括跟其他企业交流的时候,非常凸现的一个问题,申请人经常会在原始申请的时候进行一些概括,审查员可能基于不支持,所以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申请人在写申请文件的时候,在说明书里面多写几个实施力,提及一些实施力怎么变形,举个例子,比如在通讯里面,比如在CDMA里面用的一些机站,可以提及一下,可能在其他系统也可以用其他的类型的机型来替换,如果只写了CDMA,后续再扩展的话,可能有超范围的问题,最好在原始申请文件里面,这个申请能适用的,都写进去,避免导致后续超范围。对电学领域,允许有功能性概括,但前提必须要得到说明书支持。 这之前也有一个问题,涉及到怎么避免可以授权的技术方案被驳回,我们想了想,首先是说明书,专利法里有规定,说明书应当对技术方案作出清楚、完整的记载,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实现的程度,审查指南里面有规定,发明主题要明确等规定,说明书如果是不充分的,在后面基本上是没有修改余地的,比如说你把你的发明点引完了,专利很重要的一点,公开、保护,你想得到保护,就要把你的发明点披露出来,让公众知道你的发明点,否则你又想得到保护,又不想把自己的发明点告诉大家,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和发明点相关的技术内容必须在说明书里面详细记载,一旦不记载,审查员发现这个问题,也是没有修改余地的。 在审查员意见合理的情况下,应该配合审查员进行修改,如果不按照审查员的要求进行修改,有些情况下会导致修改不被接受。如果你觉得不能理解审查员的意见,不知道他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什么意思,可以用电话或会务的方式跟审查员沟通,这个审查员一般还是挺欢迎的,因为这个对整个审查程序是有好处的。有些案子是申请人没有理解审查员的意思,不停的修改,不能满足审查员的要求,最后可能会因为这种情况被驳回。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超范围,前面已经提到,原始申请文件一定要该披露的披露,该写的写出来,后面想通过修改来弥补,可能也会导致超范围。 大家提到跟计算机申请相关的申请,这里我稍微点一下,现在的审查事件里面,看到很多国内的申请,非常可惜,可能这个申请的改进点就在于算法,但是算法改进以后,用到系统里头,确实是有技术效果的,但是我们国内的申请往往觉得就写算法,保护的也是算法,可能因为对专利法不是很了解,目前专利法里面关于计算机程序这块,如果仅仅是算法,是不给的,因为理念是认为这种东西只是基于人的思维,你不能限制别人的思维,你可以这样思维,别人也可以这样思维。但是如果写到系统里面,写成一种方法,就有可能是可以的,这个可能需要大家去多了解专利法的规定。 还有一些在现在用的非常多,在大学里面、研发机构里面,经常会用到一些仿真平台,这个仿真平台是怎么构造的,数据库是怎么弄的,那也是不行的,要说这个平台是解决什么问题的,我们曾经审了一个案子,特别明显,那个平台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网络里面的技术瓶颈在哪儿,一旦找出来,找瓶颈的效率是很高的,一旦要写出来,是很好的东西。还有一些设计方法,要写到具体的技术领域里面。 这个地方列举了一些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况,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公共利益等,现在比较典型的是商业方法。前面说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审查,是包含在整个审批程序里面的,也会涉及到实审、复审。我们关注比较多的,大家会用并不是很规范的术语来概括,其实很多在审查“三性”之前,很多问题都是要审查的,并非光审查“三性”。强调一下,前面所提到的情形,都是属于可以驳回的情形。 这块要特别强调刚才已经提到的红字这部分,算法或者记录载体上面的计算机程序、游戏的规程方法,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还有商业方法是不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只是解决商业上的问题。这是目前指南里面关于计算机程序的规定,在计算机领域的人可能都会觉得,把软件写进去,我觉得这个是变化的,之前是不承认这种观点的,现在审查指南有修改,但也不是说怎么写都可以。 主持人:企业有什么问题,可以交流沟通。
提 问:我这儿有个问题,我们企业申请专利,通过一个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你们审查这些标准,对专利代理审查机构,有没有考核?如果这些代理机构都知道这些东西,我们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因为我们跟国家专利局沟通,是很费时间的。 聂春艳:代理机构成立都是有审批的,包括要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都是要经过考试的,目前通过代理人考试的比例其实挺高,在某些程度上,不亚于通过律考。不管怎么样,代理机构应该比一般的企业和一般的个人比专利法了解的更多。对于这个考核,专利代理机构,我们局没有这个职能去考核他们,因为他们是一个市场主体,企业觉得他好,他的代理质量高,愿意找他,是自然竞争、自然淘汰的过程。 提 问:因为申请专利的过程很长,特别是发明专利,一般提上去之后要3—5年才会有审核意见,我们3—5年,比如我们选定一个代理机构,刚开始我们并不知道它的质量,我们在申报的几年间,会有很多交给他代理,当发现代理机构有问题,已经丧失很多时间,因为这个时间很长,就导致我们很难选择。 聂春艳:代理机构也有自己的组织,有代理人协会,代理人协会目前的会长是我们局派过去担任的。作为企业来讲,在委托一家代理机构之前,可能需要收集相关的信息,包括代理机构的资质、过去代理的情况,我认为有一些信息应当是可以从代理人协会那里了解到的。
提 问:06年申请一个专利,到07年收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我们通过查询专利局07年7月份收到我们补正书以及地址变更的记录,7月份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我想问一下,问题出在哪里? 聂春艳:我先问一下,这个申请是发明、新型还是外观? 提 问:发明。 聂春艳:你是06年申请的? 提 问:06年12月。 聂春艳:如果补正合格,专利局一般给发一个补正合格的通知书,有可能你的地址变更以后,有可能你递过去的变更,有一定的时间,我们局有内部处理的事情,有可能审查员收到的时候他已经把补正合格通知书寄出去了,有可能按照原来的地址寄了,我只是说可能。 提 问:没有收到确认合格的东西。 聂春艳:这个你可以反馈。 提 问:主要联系人? 聂春艳:我们局有外网,你可以查到相关部门所有领导的电话,处级以上干部的电话都可以查到,你可以问是哪个部门管这个事,最后也能查到这个案子是谁在审查。我们在审查业务管理部的网页上都会有跟外界联系的邮箱、电话,都可以反馈。
提 问:我有两个问题。刚才提到写独立权利要求,我不是很清楚,从属权利要求,既然提出以后,保护范围的时候,是不是从属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该是看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最终目的是不是只为了法律,无效、侵权才有用? 聂春艳:一般是这样。 提 问:写的时候,也许可以不写? 聂春艳:那不是,就像你刚才提到的,后面可能会有无效,比如你的专利授权了,我觉得这个专利不应当授权,我就提出无效,提出无效,有可能我拿出的证据完全可以把独立权利要求给无效掉,但是你只写了独立权利要求,就没有任何受保护的东西,如果写了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可以保留从属权利要求。 提 问:但即使这样通过,有可能在漫长的过程中,在20年内,有可能侵权,然后仍然是起法律作用,权利范围从表面上看,还是按独立要求保护的。 聂春艳:被无效之前是这样的。 提 问:第二个问题是比较实际的问题,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加快,要求18个月赶快公开,但是再快再快,最快能快到什么时候?我想知道,从国家这块来看,一个发明专利申请下来,最快多少时间?现在平均多长时间?我想了解一下这个数字。 聂春艳:这个可能不太好回答,一般来说,正常的程序是3年才会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而且刚才我介绍,基本不会一次授权。你可以要求提前公开,还有一些其他的程序,这都比较细了,一般情况下是3年,审查员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是4个月,4个月还包括从专利局寄过去,按照半个月的估算,然后答复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这样加起来,是5个月。按照通常比较理想的情况,克服所有的缺陷,基本是3年半之间。
提 问: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实审的过程,参考的对比文献是哪些范围?比如国内的专利库还是图书馆的书?范围是怎样的? 聂春艳:一个明确的回答,按照我们的术语叫做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不分国界的,只要是这个领域,在任何一个国家公开,审查员检索到,都作为现有技术的,是不分国界的。 提 问:审查员有没有依据? 聂春艳:有,我们有最基本的库。 提 问:是自己的还是? 聂春艳:我们有买国用的数据库,也有国内的数据库,而且审查员会到Google上查。 提 问:我的问题是,知道你们审查的范围,对我们写专利,小企业获得专利,自己都可以做一些实质审查的工作。 发 言:我提问一下,刚才在提问的过程中,你说专利封面上基本没有页数,这个和审查制度有关,我们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要生成一个独立的检索报告。 提 问:有没有考虑过在认证的…… 发 言:我们现在开始在慢慢做,内容和范围涉及中国专利,主要围绕美国、日本、欧洲、德国等一些国家的专利文献。
聂春艳:目前在审查中心有一个业务,就是查新检索,如果对自己的申请能不能获得专利,或者可能性大不大,可以通过这个途径。 提 问:通过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希望有大量的专利检索。 聂春艳:所以就靠你们自己擦亮眼睛了。有些案子本身在提出申请的时候,已经注定它是不能获得授权的。 提 问:我觉得专利局已经透明,向社会公众透露审查的信息。 聂春艳:我们的案卷中所有的信息都是可以查阅、复制的,除了一些国家规定必须保密的东西,其他都是可以查阅、复制的。 提 问:是免费的对吧? 聂春艳:有一点点费用。 提 问:就想了解一下你们审查的范围。 聂春艳:因为企业对这块应该是比较了解的,有的时候可能比审查员还了解,只不过我们掌握了一些检索。我们在外网、内网,就算作为申请人来说,不要报假姓名,我们现在检索手段很丰富。有的时候审查员很确信在哪个检索书中有,可能就直接找那个检索书了。
提 问:我想问一个问题,我们单位在写权利要求的时候,如果说写一个系统,对某一个模块里面有一个小的电路,比如这个模块之间有两根线的连接,这个模块连到这个模块,单独的A模块里面,这根线是由哪个出来的…… 聂春艳:我听的不是特别明白,比如说是保护这个模块自身,要把这个模块内部的…… 提 问:是这样子的…… 聂春艳:你的发明点在哪里? 提 问:整个系统。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可以说构成一个完整的方案,但是几个模块之间连起来,A模块连B模块,可能A模块和B模块之间有三根线相连,A模块内部,这三根线,内部自己有一个连接吗?这种内部和外部的…… 聂春艳:我明白了,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比如说你用的芯片是一个现有的芯片,假设以芯片为例,它的引脚是怎么接外部的信号,都有规定的。如果这个模块内部的连接关系没有作出任何改进,在你的申请文件可以看出就是现有的模块做的,内部的关联不需要写。 提 问:我的意思就是说,比方外部的连接关系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还原成一个框图,内部连接关系可以还原成一个内部的电路图,要不要把内部每个模块都放进去,把框全部去掉,保证是完整的电路。 聂春艳:如果你的内部也是你的发明点,要写出来,不是发明点,就不用写出来。 提 问:是发明点。 聂春艳:是发明点就要写。
提 问:我们是做锂电池设备的,专利没有申请,但是在展会上设备会展示出来,这种情况怎么办? 聂春艳:一般情况下,你参加展会之后再申请是不行的,因为在展会上已经相当于把这个东西公开了,但是有一些情况是有例外的,叫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在有些级别的展会上,如国家主办的展览会上展出,是可以例外的,这就是为了解决一些企业的现实问题。 提 问:别人没有申请这个专利,你参加展会了,看到这个,就不算新颖性了? 聂春艳:对。 提 问:我们去年获得了国家创新基金,不能申报专利了吗? 发 言:可以申报专利,任何人对任何技术都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但是因为你的公开,导致它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聂春艳:假设这是一个展销会,你把你的东西拿到展销会上分发,意味着我们在会的每一个人都看到那个东西是什么样的。你可以到专利局申请,我们也会受理,审查员检索的时候,有可能就检到了…… 提 问:有一定风险? 聂春艳:对。
提 问:我有一个问题,刚才讲算法,实际在程序里面,算法是结晶,算法不能申请专利,比如说有一个压缩算法,原来农用的算法压缩是在3倍,我们改进算法以后,可以压缩到30倍,如果我想保护这个算法,可以申请专利吗? 聂春艳:比如说你写一种计算机程序可以怎么样,这可以。但是写一种图象处理方法,然后你说它是怎么处理的,比如说压缩是怎么样的,把它写进去,就是可以的。 提 问:在文字上,不能说申请一种算法专利,是吧? 聂春艳:对。 提 问:我们发现一些语法思维和专利审查员大概有些不一样。 聂春艳:这很正常。 提 问:我们程序员有程序员的语言,你们专利审查员可能有专利审查员的语言,我们的语言可能不通。一通和二通全是改一些小的文字上的描述,而一通和二通审查时间间隔很长,3—5年之后才让我们改一个字,有没有可能把审查提前,把公开放后,这样的话可能很多事情都能解决,有没有这种方式? 聂春艳:一般在公开之前,包括初审部门的审查员,都是有保密义务的,因为申请以后,后面不想做了,可能处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你说的先审查后公开,从理论上讲是不太可能的。 提 问:你们的语言,能不能让企业学会?从哪个地方可以学到? 聂春艳:那就去参加我们的培训。像有些法院的判决,看起来很晦涩一样,因为是法院语言。
提 问:您好!我还是想问一下关于算法的问题,比如有些专利是算法为主,要写成专利的时候,是权利要求,要写成方法一样还是写成算法,在具体实施里面紧扣具体解决的技术问题表达? 聂春艳:刚才说了,专利的保护范围都是以权利要求来确定的,你要保护你的方法,就要写到权利要求里面,权利要求写的是算法,算法本身是不可以的。 提 问:必须写的比较隐蔽一点? 发 言:靠自身撰写的逻辑。 提 问:关于实审,我们提的实审可能是去年7月份,到现在杳无音信,不知道时间是怎么掌握的?两个专利同时提交,一个已经有一通过来,另外一个一点没有消息。 聂春艳:比如你所申请的这个领域申请量非常大,我们原则上是按需审查,可能现在还在审你前面申请的案子,对审查员来讲,如果提到手里,我们局里要求对外承诺,8个月之内必须发出一通。
提 问:计算机软件程序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吗? 发 言:对于授权课题来说,发明和实用新型是一样的。系统是可以的,但是方法不行。
提 问: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对中小企业来讲,区别在哪儿? 聂春艳:它们的效率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在哪儿?不同的是保护期限不一样,新型保护期限短,发明保护期限长。现在对于很多小企业来讲,可能更急于是很快获得专利权,但是专利权被审批下来之后,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会发现有其他的问题,比如说你的专利权被授权了,我现在你做你的产品,你告我侵权,我可能反过来会提你无效,根本不应该授权。实用新型是没有实质审查的,没有审查员帮你把关,简单讲就是这样,有可能到后来就给无效了,前面交了这么多维持费,都白交了。
主持人:提问的时间就到这里结束了,有具体问题可以在下面交流。 (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