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搜索
 
 
活动快讯
热点新闻
接触头条
 
文化企业上市及融资辅导讲座
【发布时间】2008-7-28 11:53:03 【来源】 【阅读】404

市文产办组织这个讲座有三个主要目的:第一,不少企业对上市改制的政策法规和一些具体操作程序上还不太熟悉,需要专业人士给予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指点;第二,我们想通过此次讲座给大家传递一个信号,对有条件的企业,市、区文产办会全力配合;第三,做好服务,帮助企业上市,我们希望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能够通过股权置换式的兼并、合并方式实现企业竞争地位的改变,迅速壮大企业。
今天荣幸的邀请到深圳市律师协会文化产业法务委员会,深圳博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A8音乐集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的一些资深专业人士为我们大家做辅导
融资难一直是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破解这个难题,也是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文化企业以及众多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关注和关心的问题,我们期望通过类似的讲座,通过专业的服务机构、投资机构,另外还有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为我们的文化企业的融资提供一些专业辅导意见,推动文化企业快速成长,这也是我们举办这个活动的宗旨,我们期望通过类似的活动,加强文化企业与相关机构的联系和交流,通过信息交流,寻求合作,能够共同做好相关的投融资工作。另外,我再透露一个信息,市里正在考虑为解决文化资本进入和退出的机制问题,准备组建深圳市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相关的方案正在制订过程当中,下一步围绕打造产权交易市场和投融资平台,我们也要出台相关的文化产业方面的投融资政策,也希望各位专家、各位专业服务工作者或者文化企业随时跟我们联系,沟通相关信息。
张文波: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文化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首先介绍一下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新的法规;第二个方面谈一下文化企业为什么要上市;第三个方面谈一下企业上市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第四个方面介绍一下律师在上市过程中的作用和主要工作。这几个方面都会简要的进行讲解。
第一个问题是股份公司的设立问题,实际上新《公司法》通过之后,在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上都大大简化了,条件是降低了,比如说以前在发前方法,要求不得低于5人,现在降低到不低于2人。包括注册资本上,旧《公司法》里面要求不少于1000万注册资本,现在降低到500万。包括股改的程序上,旧《公司法》当中,要设立公司股份,要经过审计,政府批准,新《公司法》取消了这条限制,这意味着我们的股改程序大大简化,设立公股份公司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复杂,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难。还有,在对外投资方面,新《公司法》也取消了原来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规定,大大促进了我们企业对外投资的活动。还有上市辅导期的问题,大家可能都有印象,原来规定上市辅导期必须要1年,新的《证券法》也取消了这条规定。从理论上讲,辅导期可以非常短,短到什么程度?一个礼拜,两个礼拜,理论上都可以,但在实际当中,我们发现最短的时间是3个月。关于增资和融资的问题,新《证券法》也取消了原来上市之前1年内不能通过增资引进新股东、新投资人的限制,也取消了上市后1年内不能够再融资的规定。这个改变也是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在企业上市之前和之后的1年内,你的融资都是可以进行的,这实际上是对企业融资的松绑,可以大大提高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因为往往企业上市是由于各种因素,尤其有时候是资金比较紧张,一旦进行融资,就不能上市,一旦上市,就不能进行融资,这是原来很多企业面临的两难选择,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不存在了。也包括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新的规定当中,对于业绩如何连续计算也作出了新的规定,原来我们的股份公司必须成立3年之后才可以上市,现在的规定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体变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间就开始计算业绩,进行连续结算,这个规定意味着会大大缩短整个发行上市的进程。现在操作比较快的案例,从中介机构进场到伴送材料,半年的时间,现在已经有这种案例,半年时间就可以完成。这是一些新的规定,我简单介绍一下,有利于下面给大家介绍其他情况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概念。
另外,上市的程序,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上市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是改制阶段,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公司,这个阶段叫做改制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上市辅导阶段,在券商的组织下,中介机构的参与下,对于公司进行辅导;第三个阶段是准备材料进行申报;第四个阶段是审核发行。一个企业要上市,大致要经过这四个阶段,这是上市的基本概念。
我谈的第二个问题,文化企业为什么要上市?文化企业上市之后,到底有什么好处?实际上根据我们这么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我们总结了几条:
第一,持续的融资效应,企业上市之后,不仅上市的过程中可以融资,而且上市之后,只要符合一些基本的条件,理论上来说,可以无限制的持续进行融资,只要有项目,只要缺钱,就可以向资本市场融资,这一点,非上市公司是永远都无法做到的。
第二,示范标杆的效应,企业上市之后,往往会成为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示范型的标杆,会迅速成为同行业企业的龙头企业和代表性企业,这点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应该说意义非凡,应该说文化类型的企业上市的不多,一旦能够上市,就可以成为示范,成为标杆。
第三,品牌宣传效应,上市公司本身,我们大家知道,它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品牌资源,上市和不上市之前的宣传效应,应该说有天壤之别。
第四,资源配置效应,公司上市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各方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的过程,这会大大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五,财富集聚效应,上市的过程往往伴随着巨额财富的创造,很多企业的创始人最终都是通过企业的上市才实现自己的财富聚集,也实现了企业员工和整个公司的财富聚集,这个效应身边有很多例子,就不用多说了;第六,规范和约束效应,上市的过程是企业不断规范的过程,很多企业认为这个是好处还是坏处,打一个问号,因为有的企业觉得不太适应,但是我们认为,应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和更长远的方面看这个问题,企业的规范是必由之路,从现有的政策和法规来看,不规范的企业是迟早会被淘汰的。前段时间有一本比较流行的书,万通集团冯仑先生写的《野蛮生长》,那个年代已经是过去式,一去不复返,将来的市场,一定是规范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早一点规范,事实上是早一点提升自己企业的竞争力,早一点抢得先机,在上市的过程,促进企业进行规范的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第六,创新激励效应,企业上市之后,可以通过进一步调动各种资源、各种措施来激励员工进行创新。
第七,人才集聚效应,上市公司招揽人才、留住人才的能力要强得多,同样的待遇,很多的高级人才是愿意在上市公司干,不愿意在非上市公司干,因为他们会认为,在上市公司事业会更有成就感,将来会更有机会。那么,我们的企业汇聚更多更好的人才,无疑会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更上一层楼,这点也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再讲一下第三个问题,企业上市普遍所关注的几个问题。
第一,企业不缺钱,是否有必要上市?这个问题实际上刚才已经谈过,企业的上市不仅仅会带来更多资金,也会带来全方面的提升。前段时间我们去过一个珠宝企业,这家企业实际上不缺钱,虽然从小作坊起家,但是去年利润达到800多万,而且每年是翻番的增加,这个企业老总的意识比较超前,已经跟我们在谈,积极筹划上市的准备,所以企业缺不缺钱,我们认为不是上市考虑的因素,而应该说企业发不发展,成为大家考虑的因素。
第二,上市的标准问题。什么样的企业符合上市的标准,符合上市的条件?首先讲一下可能符合文化企业比较适应的中小企业板。非常简单的5个条件:1、最近3年,每年都要盈利,而且净利润总计超过3000万,简单一句话就是3年3000万,应该说这个深圳很多企业都能达到;2、最近3年的营业收入总计超过3亿或者最近3年产生的现金流超过5000万;3、股改总额不少于3000万,这是发行前;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这个无形资产是说土地使用权、水木养殖权、采矿权之外,这条规定可能跟文化企业会有一个密切的联系,文化企业很多时候都是创新型企业,很多资产,可能都是些无形资产,包括版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这都是无形资产,这里要求占整个净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5、最后预期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不能在亏损的时候进行上市。
我重点讲一下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更低,当然,现在大家知道,创业板一直在酝酿过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正式推出,什么时候推出?很难说,但是业内一致看好,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会很快推出来。创业板的标准,估计文化企业符合的条件会更多,有这么几个标准:1、最近2年都要有不断增长的盈利,2年的净利润总计不少于1000万,应该说这个标准非常低,或者最近2年的营业收入有不低于30%的增长,最近1年的盈利不少于500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也就是说1年的利润最低的情况下达到500万元,就有可能会上市,有可能符合上市的条件;2、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3、最后预期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4、股改总额发行后不少于3000万。这是指创业板的几个硬性条件,大家可以在心中排排位,自己的企业利润达到多少,是符合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还是符合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
下面讲几个具体的问题,大家经常会比较迷惑的,也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上市是否需要排队?大家都说,一个企业的上市排了很长时间,但实际上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长,根据我们的经验来说,目前的审核周期,从受理到发行,平均是半年时间。
上市的成本问题,企业上市,到底要花多少钱?到底要承担多大的经济成本?这也是很多负责人关心的问题。实际上上市的费用,很大的一部分,90%以上的部分是从发行成功以后的募集资金当中来支付的,也就是说刚开始只要支付10%的费用就够了,只有发行成功之后才支付90%的费用。我们有一个统计,中小企业板106家上市公司,上市发行费用平均是1676万元,但是大部分的成交费都是由上市成功之后募集的资金当中支付,企业前期支付的大约是100—200万元之间,所以上市的成本也是不如很多企业老总想象的那么高。
申请上市前,是否可以通过私募来引进战略投资者?这个问题我刚才在前面介绍有些规定的时候已经讲过,目前的法规状态下是可以的,上市之前没有问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私募。
下面讲讲企业控制权的问题,有的老总可能会认为,上市之前这家企业是我精心创办的,是家私人公司,我在企业里面有绝对的控制权,我说得算,上市之后这个企业就变成了公众的公司,自己对企业丧失了控制权,自己的事业平台就不太存在了,或者受到很多约束,这个问题实际上也不用担心。按照目前的规定来说,企业上市发行的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最低可以是25%,如果股本总额超过4亿,公开发行的股本比例最低可以为10%,也就是说原有的股东股份最多可以占到75%,4亿以上最多可以占到90%,这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上市的过程并不会必然导致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或者控制的能力降低,企业上市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而且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往往企业上市之后,原来的老总可以借助一些金融工具进行并购、整合,他不仅牢牢控制原来的资产,而且或控制了比原来资产高很多、大很多倍的其他资产,所以资产的概览效应是非常大的,企业控制权的问题,应该说不用担心。
再讲讲上市成功率的问题,很多朋友认为上市成功率很低,很难,我们这里有一个数据显示,可能跟大家的印象是有所不同的。我们根据统计,2006年申请手首发的企业通过率是85%,没有大家想象的通过率那么低。
还有上市后企业规范的问题,刚才这个问题也讲过了,企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会实现更好的发展,真正的好企业不应该怕规范,规范也不会约束企业的发展。
下面我简单讲一下第四个问题,律师在上市当中的作用和主要工作。
律师参与企业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参与,他不但要参与前期的方案设计和论证,更需要的是需要撰写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这都是作为法定的必备申报材料。
律师具体的工作到底是哪些?
第一,随时发现企业的问题,并且提出解决方案,这是作为律师来讲,最重要的责任和要求,在上市过程中,律师要不断发现企业的问题,告诉企业哪一个能做,哪一个不能做,而且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每一家企业在上市的过程当中,都会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的经验来说,这个比例是100%,也就是说每一家企业都会有一些问题,不可能完全满足上市各方面的条件。我们也遇到有的企业老总非常自信,把《证券法》规定的几个简单条件拿来对比,他说我这个企业没有问题,各方面条件都非常符合。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有误区的。前几天在东莞有一家企业,各方面的制度非常好,但是老总过于自信,在中介机构、券商、律师指出企业问题的时候,老总心理上不是很接受,重视程度也不够,结果这些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上市工作也迟迟得不到进展,至今还处于停滞状态,实际上这家企业本身的基本面非常好,但由于老总本身的失误,造成断档。这是什么意思呢?有的企业和上市的一些具体条件有冲突,这不可怕,甚至我们认为这是必然,但关键是要正视它,并积极配合律师、券商、中介机构,采用合理的方案去弥补、化解,当然,是否能真正化解这个问题,对于律师的能力要求很高。
第二,律师要起草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企业在上市前,往往会有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活动,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在亩股权投资阶段还有发行审核阶段,所有的文献都要由专业律师起草,包括各种行业文件、章程修改、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创立大会的文件等等,这些文件如果出错,都会影响到企业的上市,所以全部要由专业律师来拟订或者审核。
第三,律师要协助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不仅包括在管理层面,还包括日常的业务经营,比如说对外的重大业务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这些都在律师规范和审查的范围。
第四,上市辅导,律师要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随时解答高管和财务人员提出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在这三个组织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辅导。
第五,完成上市所有工作之后,律师以独立的身份向证监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专业报告,并且对会计师的文件审查出具无保留意见。这里强调一下律师独立的身份,因为律师在上市过程中是作为律师的独立主体参与的,律师事务所对于社会公众、证监会都是独立承担责任的。很多人有误区,企业老总认为,律师是我们请的,必须按我的要求签字,这应该来说是误区。上市的申请报告,首先一定要过专业律师审核这一关,最终才能送上去。还有一些,比如如何确立上市主体的问题,股权清晰的问题,同业竞争的问题,关联交易的问题,行政处罚的问题等等,都是和律师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

下面我再讲一下第三个问题,企业上市普遍所关注的几个问题。
第一,企业不缺钱,是否有必要上市?这个问题实际上刚才已经谈过,企业的上市不仅仅会带来更多资金,也会带来全方面的提升。前段时间我们去过一个珠宝企业,这家企业实际上不缺钱,虽然从小作坊起家,但是去年利润达到800多万,而且每年是翻番的增加,这个企业老总的意识比较超前,已经跟我们在谈,积极筹划上市的准备,所以企业缺不缺钱,我们认为不是上市考虑的因素,而应该说企业发不发展,成为大家考虑的因素。
第二,上市的标准问题。什么样的企业符合上市的标准,符合上市的条件?首先讲一下可能符合文化企业比较适应的中小企业板。非常简单的5个条件:1、最近3年,每年都要盈利,而且净利润总计超过3000万,简单一句话就是3年3000万,应该说这个深圳很多企业都能达到;2、最近3年的营业收入总计超过3亿或者最近3年产生的现金流超过5000万;3、股改总额不少于3000万,这是发行前;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这个无形资产是说土地使用权、水木养殖权、采矿权之外,这条规定可能跟文化企业会有一个密切的联系,文化企业很多时候都是创新型企业,很多资产,可能都是些无形资产,包括版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这都是无形资产,这里要求占整个净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5、最后预期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不能在亏损的时候进行上市。
我重点讲一下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更低,当然,现在大家知道,创业板一直在酝酿过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正式推出,什么时候推出?很难说,但是业内一致看好,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会很快推出来。创业板的标准,估计文化企业符合的条件会更多,有这么几个标准:1、最近2年都要有不断增长的盈利,2年的净利润总计不少于1000万,应该说这个标准非常低,或者最近2年的营业收入有不低于30%的增长,最近1年的盈利不少于500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也就是说1年的利润最低的情况下达到500万元,就有可能会上市,有可能符合上市的条件;2、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3、最后预期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4、股改总额发行后不少于3000万。这是指创业板的几个硬性条件,大家可以在心中排排位,自己的企业利润达到多少,是符合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还是符合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

下面讲几个具体的问题,大家经常会比较迷惑的,也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上市是否需要排队?大家都说,一个企业的上市排了很长时间,但实际上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长,根据我们的经验来说,目前的审核周期,从受理到发行,平均是半年时间。
上市的成本问题,企业上市,到底要花多少钱?到底要承担多大的经济成本?这也是很多负责人关心的问题。实际上上市的费用,很大的一部分,90%以上的部分是从发行成功以后的募集资金当中来支付的,也就是说刚开始只要支付10%的费用就够了,只有发行成功之后才支付90%的费用。我们有一个统计,中小企业板106家上市公司,上市发行费用平均是1676万元,但是大部分的成交费都是由上市成功之后募集的资金当中支付,企业前期支付的大约是100—200万元之间,所以上市的成本也是不如很多企业老总想象的那么高。
申请上市前,是否可以通过私募来引进战略投资者?这个问题我刚才在前面介绍有些规定的时候已经讲过,目前的法规状态下是可以的,上市之前没有问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私募。
下面讲讲企业控制权的问题,有的老总可能会认为,上市之前这家企业是我精心创办的,是家私人公司,我在企业里面有绝对的控制权,我说得算,上市之后这个企业就变成了公众的公司,自己对企业丧失了控制权,自己的事业平台就不太存在了,或者受到很多约束,这个问题实际上也不用担心。按照目前的规定来说,企业上市发行的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最低可以是25%,如果股本总额超过4亿,公开发行的股本比例最低可以为10%,也就是说原有的股东股份最多可以占到75%,4亿以上最多可以占到90%,这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上市的过程并不会必然导致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或者控制的能力降低,企业上市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而且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往往企业上市之后,原来的老总可以借助一些金融工具进行并购、整合,他不仅牢牢控制原来的资产,而且或控制了比原来资产高很多、大很多倍的其他资产,所以资产的概览效应是非常大的,企业控制权的问题,应该说不用担心。
再讲讲上市成功率的问题,很多朋友认为上市成功率很低,很难,我们这里有一个数据显示,可能跟大家的印象是有所不同的。我们根据统计,2006年申请手首发的企业通过率是85%,没有大家想象的通过率那么低。
还有上市后企业规范的问题,刚才这个问题也讲过了,企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会实现更好的发展,真正的好企业不应该怕规范,规范也不会约束企业的发展。

下面我简单讲一下第四个问题,律师在上市当中的作用和主要工作。
律师参与企业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参与,他不但要参与前期的方案设计和论证,更需要的是需要撰写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这都是作为法定的必备申报材料。

律师具体的工作到底是哪些?
第一,随时发现企业的问题,并且提出解决方案,这是作为律师来讲,最重要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律师要起草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企业在上市前,往往会有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活动,就是私募股权投资。
第三,律师要协助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不仅包括在管理层面,还包括日常的业务经营,比如说对外的重大业务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这些都在律师规范和审查的范围。
第四,上市辅导,律师要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随时解答高管和财务人员提出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在这三个组织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辅导。
第五,完成上市所有工作之后,律师以独立的身份向证监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专业报告,并且对会计师的文件审查出具无保留意见。

李天明:我今天讲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刚才张律师已经讲了一些基本的、常规性的问题,我这次讲座主要是讲第二个方面、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大概讲一下企业的上市流程,大家初步了解一下就可以了,第二个方面主要是讲一下发审委在审核过程中关注哪些问题,实际上跟张律师讲的有些交叉,第三个方面会结合第二个方面,对部分企业被否的原因进行分析。
企业发展的流程,实际从大的方面分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和第二个阶段是分不开的,在改制和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开始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也会涉及到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处理,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我们从券商、律师、会计师进场的时候就会进行尽职调查,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确立改制重组方案。改制重组方案是一个企业能否上市或者是判断这几个中介机构职业经理的实践经验是否到位,或者是否真正从事过证券行业的有关业务,这是密不可分的。我们也碰到过有些企业要么自己设立股份公司,要么为了省钱,请一些没做过的改成股份公司,
我不想非常详细的讲上市流程,大家知道,上市流程第一个是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第二个是尽职调查与辅导,第三是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第四是申请文件的审核,申请文件的审核就到了证监会,对我们的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以及审计报告有一个审核,审核完通过以后,就会涉及到路演、询价、定价三个方面,这个完了以后就发行上市,这是一个大体流程。企业要上市,这些问题中介机构都会给你把关,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什么时候应该关注什么,中介机构会告诉老板,我觉得这个程序没必要记得那么牢。
第二个问题是发审委在发行审核时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我列的第一个就是募集资金的项目问题。募集资金的项目问题,我们统计了一次,被否的项目里面,因为募集资金的不合格以及募集资金项目的不合格,导致被否的里面43%是因为募集资金项目的不合格,导致这个项目过不了。
第二个方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问题,如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是否有足够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储备,
第三个方面是环保问题,现在我们的环保一票否决,实行绿色证券。国家环保总局有一个文,涉及到重点污染的,比如造纸、化工、煤炭这些,一定要报国家环保总局,有些要报省的环保总局批,要过不了关,一票否决,不要上,环保这块要特别关注。
第四个方面,有没有能力用那么多钱,有没有能力不是说市场有多大,是说内控。我们碰到很多企业,它的公章使用,假冒内控,有些企业在小的时候有些错误可以原谅,一定要报材料到证监会,有些小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
第五个问题,募投后产能扩张较大,企业有没有能力销售出去?市场也那么大,生产能力有那么大,但是销售体系有问题,能不能卖出去?要不能卖出去,有什么办法让它卖出去?这块要有一个配套,这就是募集资金投向。

 
评论
 
验证码: Valid Code
   
协办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深圳硅谷大学城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港产学研基地、深圳市高新区生物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利泰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百盈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北大港科招商创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网络支持: 深圳市天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204室  联系电话:0755-26510930 26510931 86218457  传真:0755-33609646
 
 
copyright (c) www.getintech.org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